“开四停四”一词在中国城市交通规划中出现已久,是指建筑物地下室或周边设立地面停车点的一种交通规划。具体来说,“开四”指地下室层数,一般最多不超过4层;“停四”指每栋建筑所配备的停车位数,最低不少于建筑20%的停车位占地面积,目的是为了保证城市开发过程中的停车需求。
早期的城市规划往往没有考虑到车辆的大量使用,因此很多城市开发中存在“停车难”的问题。为了解决这一问题,出现了“开发停车”这种解决方案。通过规划建筑物地下室停车场和周边的地面停车点,将城市开发和停车需求相结合。
然而,“开四停四”也存在一些问题。一方面,停车位并不一定真正满足市民的需求;另一方面,地下室层数过多也可能引发一些安全问题。因此,在城市规划中应当合理规划停车位,同时加强安全防范,确保市民的出行安全。